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六届第十次会议公告解读:规范研究生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近日,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六届第十次会议在九龙湖校区行政楼1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对2023年第二批学位授予工作进行了审议,同时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措施。本文将对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学位授予情况
会议对2023年第二批学位授予工作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共授予3369人学士学位(含普通本科、学士专业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其中24人同时授予辅修学士学位);1657人硕士学术学位、1850人硕士专业学位。会议还听取了医学院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报告。
二、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优化
1. 审议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实施办法和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
会议对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实施办法和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具体优化意见。这两项办法的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博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2. 审议东南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审议了东南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的关系,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3. 审议部分(特殊)类型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署名要求
会议对部分(特殊)类型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署名要求进行了审议,旨在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和成果署名,维护学术诚信。
三、会议强调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
黄如校长在会上指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计划要整体布局、通盘考虑,贯彻“生为首位”的育人理念,做好新修订、新发布文件的宣贯工作,严格落实好研究生导师的第一责任人作用。
本次会议对东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措施,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东南大学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而努力。